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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元观点|英国脱欧对于欧洲专利、外观和商标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4-07 20:16:41   点击量:0

 

文|谢蓉

本文约3800字,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

 

要点速览

 

一、 英国脱欧后,欧洲专利申请授权后,可以指定英国,不影响其在英国的效力。

 

二、 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EUTM)和外观设计(RCD、UCD)将不能在英国有效。

 

三、 英国不会寻求参与单一专利制度,故建立欧洲单一专利和成立统一专利法院的事宜将被拖延。

 


 

2020年1月29日,英国通知欧盟已完成脱欧协议生效所需的英国国内程序,同日欧洲议会批准英国脱欧协议。2020年1月30日,欧洲理事会通过英国脱欧协议。英国在格林威治标准时间1月31日23时正式脱离欧盟。英国脱离欧盟会对欧洲专利、外观以及商标带来哪些影响呢?
 

总体来说,对于欧洲专利没有影响,但是对于欧洲外观以及欧洲商标会带来较大的影响,下文针对相关的知识产权进行汇总。
 

01.专 利
 

欧洲专利组织是基于《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建立的国际组织,它独立于欧盟,目前有38个成员国,其成员国除了包括英国及欧盟27个成员国外,还包括瑞士、挪威、土耳其等10个非欧盟国家。因此,英国正式脱离欧盟,并不影响其作为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的地位。EPC建立了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进行审查和授权等程序,因此,所有在EPO获得的欧洲专利的程序均不受英国退出欧盟的影响,同样也适用于任何异议程序、申诉程序,以及任何限制、撤销程序。对此,EPO在网站上也有专门的说明[1]。
 

因此,英国脱欧对于欧洲专利没有任何影响,申请人仍可以通过EPO指定进入英国。
 

02.商标和外观设计
 

欧盟知识产权局(The 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EUIPO)),隶属于欧盟,其于2016年3月23日由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其负责欧洲商标(EUTM)和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CD)的注册。一旦在EUIPO注册成功,可以在整个欧盟(European Union (EU))内有效,即一证通行整个欧盟。
 

目前欧盟包括27个成员国,分别为奥地利(AT)、比利时(BE)、保加利亚(BG)、 塞浦路斯(CY)、捷克(CZ)、德国(DE)、丹麦(DK)、爱沙尼亚(EE)、西班牙(ES)、芬兰(FI)、法国(FR)、希腊(GR)、克罗地亚(HR)、匈牙利(HU)、爱尔兰(IE)、 意大利(IT)、立陶宛(LT)、卢森堡(LU)、拉脱维亚(LV)、马耳他(MT)、荷兰(NL)、波兰(PL)、葡萄牙(PT)、罗马尼亚(RO)、瑞典(SE)、斯洛文尼亚(SI)、斯洛伐克(SK)。
 

对于欧盟的商标及外观介绍如下:
 

 欧盟商标(EU trade marks(EUTM))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大致分为递交、审查、公告/异议和注册,欧盟商标提交后,EUIPO会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但实质审查仅涉及绝对注册障碍审查,并不涉及相对注册障碍审查,即官方不会审查拟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如没有问题,则会公布,公布后有三个月的异议期。一般如不存在其他问题,从提交到注册的时间为五个月。
 

 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s (RCD) 
 

注册外观设计在EUIPO申请后,如没有问题可以在1-2周获得注册。EUIPO只对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只审查申请是否涉及一般的外观设计,以及该设计是否违反公共政策和是否违反公认的道德原则,不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新颖性和独特性)。另外,提交申请时,还可以同时申请外观设计注册公开最迟推迟至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30个月后。但30个月后还未申请公开的,注册将失效。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5年。
 

非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UCD))

非注册外观设计权利的形成是通过在欧盟境内的公开,而不需要递交任何申请。非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仅为3年,从该外观设计首次在欧盟境内被公众知晓开始计算。并且仅在外观设计被侵权人复制的情况下视为遭受侵权。由于非注册外观设计保护期短,保护力度小,因此一般都会申请注册外观设计。
 

由于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是以欧盟法规为基础的,因此,英国脱欧后(过渡期后)欧盟商标(EUTM)和外观设计(RCD、UCD)在英国将不再有效。过渡期间具体操作如下[2]-[5]:
 

● 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欧盟法规在英国境内仍维持有效,所以已有的EUTM、RCD、UCD以及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进入欧盟的商标、通过海牙体系指定进入欧盟的外观设计,2020年在英国还享有同样的权利。
 

● 自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已经注册的欧盟商标(EUTM)和注册外观设计(RCD)将会被免费直接转换成对应的英国商标和外观设计,转换后无注册证书,但可以在英国知识产权局查询详细信息。
 

● 若欧盟商标和注册外观设计(RCD)在2021年1月1日仍未注册,即还处于待处理状态,则申请人必须要在2021年1月1日起的9个月内向英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将EUTM、RCD转换成对应的英国商标和外观设计,保留待审核的EUTM、RCD的较早申请日、优先权日。与直接转换不同的是,申请人需要支付转换费用,且英国知识产权局将依照英国法律对商标和外观设计进行审查。

 

● 2021年1月1日之前的未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将作为英国继续未注册外观设计(UK continuing unregistered design)受到保护,并在2021年1月1日自动建立,其将在三年的剩余时间内在英国继续受到保护。

鉴于欧盟商标注册一般为5个月,欧盟外观设计一般仅为1-2周,因此目前还可以尽快通过EUIPO申请欧盟商标以及外观设计,争取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注册,则该已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会自动转为英国商标和外观设计,不需要再单独在英国申请。
 

自2021年1月1日起,只能从如下渠道申请英国商标与外观设计。
 

直接向英国专利局(UKIPO)提交商标和外观设计
 

对于商标,英国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如果没有问题,则会公布。在2个月(可延期1个月)的公告期内,可以提交异议。若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则会发出注册证书。一般如没有问题,从提交到注册的时间约为四个月。英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因此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后可以在6个月内在英国提出申请,并要求中国申请作为优先权。


对于外观设计,英国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通常从申请日起到授权阶段不超过12个月。在英国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期限为优先权日起6个月。
 

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国际注册)体系进入英国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至2020年1月,马德里联盟共有106个成员,覆盖122个国家。英国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但缔约方可能对通过马德里体系的申请、注册或指定有特殊要求和程序。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
 

外观设计可以通过海牙协定进入英国


英国于2018年加入了《海牙协定》,因此可以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Designs: The Hague System)进入英国。但是目前中国还不是海牙协定成员国,因此中国企业和个人无法基于海牙体系进行申请,然而如果中国企业在海牙体系成员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则可以进行申请。自2020年3月墨西哥加入海牙体系后,目前已共有74个成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正在就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磋商[6],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企业和个人也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并获得国际商标注册,进而在多个指定缔约方生效。
 

03.欧洲单一专利以及统一专利法院
 

2012年12月,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批准了所谓的“单一专利一揽子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立单一专利、和成立统一专利法院。
 

欧洲单一专利(EUP)将由欧洲专利局(EPO)授予,属于欧洲专利,在所有参与国具有“统一效力”。欧洲单一专利类似于欧盟商标(EUTM)或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CD),同样属于不可分割的单独权利。统一专利法院(UPC)成立之后,参与国可以在统一专利法院集中开展欧洲专利(包括新建立的单一专利)诉讼。
 

原则上,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生效三个月后,统一专利法院开始运行,并向欧洲专利申请人开放欧洲单一专利申请。但是,目前仍不清楚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具体生效时间。
 

英国于2018年4月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然而,英国已表示,如果英国参与单一专利制度须接受欧盟法律的管辖,那么就有悖于他们所宣称的脱欧后摆脱欧盟法院管辖的目标,因此英国不会寻求参与单一专利制度。
 

另外,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于2020年2月13日以五比三多数裁定,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案无效。统一专利法院的网站上在报道此决定后,评述说:“尽管该判决将导致进一步的拖延,但是准备工作仍将继续进行,同时会进一步分析该判决以及前进的方向。”[7]
 

至此,由于英国脱欧、以及德国法院对于批准法案的无效,致使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的进程步履维艰,如果英国和德国两个欧洲的专利大国都不能参与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其吸引力将大大减弱,因此该项目何去何从仍未可知。

 


参考文献:

[1]EPO关于英国脱欧的通知: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information-epo/archive/20200129.html

[2]UKIPO关于英国脱欧的过度时期: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intellectual-property-and-the-transition-periodhttps://www.gov.uk/guidance/eu-trademark-protection-and-comparable-uk-trademarks

[3]EUIPO关于英国脱欧的影响:

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Brexit-q-and-a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en/news/-/action/view/554975

[4]WIPO关于英国脱欧对海牙体系的影响:

https://www.wipo.int/hague/en/news/2020/news_0004.html

[5]WIPO关于英国脱欧对马德里体系的影响:

https://www.wipo.int/madrid/en/news/2020/news_0004.html

[6]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就加入海牙协定磋商:

http://sn.people.com.cn/n2/2019/0527/c378305-32983002.html

[7]统一专利法院关于联邦宪法法院的决定:

https://www.unified-patent-court.org/news/federal-constitutional-court-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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