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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知产·业绩 | 泡沫玻璃领域发明专利无效案终审胜诉
发布时间:2023-01-31 10:07:45   点击量:0
2023年1月5日,就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人)与江苏德和绝热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之间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道可特知产团队的高级合伙人、资深专利代理师刘元霞和张炳楠代理专利权人,助力客户在无效宣告程序、行政诉讼两审程序中均获胜诉。

涉案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为泡沫玻璃用发泡粉体原料的生产装置,上诉人选取的最接近现有技术(证据1或者证据13)均至少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关于粉磨工段所使用的管磨机及其研磨介质级配等特征。二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该生产装置是否具备创造性。对此,上诉人主张:所述的生产装置明显系现有技术中多个技术特征的简单叠加,因此在最接近现有技术证据1或证据13的基础上结合证据2或证据9得到本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上述争议,终审判决采纳了专利权人的意见,并论述如下:

从证据2的简介和正文部分可知,其主要涉及水泥工业或其它有关工业中粉磨工作的科研、设计和生产的技术领域。虽然上诉人上诉主张证据2的技术领域和本专利的技术领域一致,但是水泥与泡沫玻璃属于不同的产品,证据2只是在简介中提到“或其它有关工业”,没有明确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或给出其可用于泡沫玻璃生产领域的指引。在案也没有证据证明水泥的加工领域和泡沫玻璃生产领域具有通用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证据2没有动机将用于水泥工业的管磨机应用于泡沫玻璃领域,也就没有动机将证据2与证据1或证据13相结合。

同理,证据9涉及的是用于球煤机中的研磨介质,由于球煤机所研磨的对象与泡沫玻璃的原料在材料种类、性能、硬度等方面均不同,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将用于球煤机中的研磨介质直接应用于研磨泡沫玻璃的原料,也就没有动机将证据9与证据1或证据13相结合。

至于上诉人主张的其他证据,所述每份证据均只是涉及到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或者证据13之间区别技术特征中的某一部分特征,且涉及技术领域广泛,并不仅仅涉及泡沫玻璃领域。在没有其它证据给出启示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不经创造性劳动便将众多不同领域的不同技术特征相结合。

本专利提供的泡沫玻璃用发泡粉体原料的生产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大多采用的间歇式球磨机存在研磨时间长、产量低、研磨介质磨损率较大、粉料粒度不均匀、磨好出粉时伴随大量扬尘等问题,其主要对粉磨工段进行改进,采用了具有前述区别技术特征的管磨机,达到研磨产量大、效果高、过程无污染等效果。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系各个技术特征的简单叠加,本领域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即可得到前述区别技术特征。
 
本案终审判决支持了专利权人的全部主张。案件审理过程中,道可特知产团队代理人就涉案专利与相关证据的技术领域差异、现有技术的相反教导等具体法律问题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由此得到各级审理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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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霞 
道可特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资深专利代理师
 
教育背景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理学硕士学位
北京理工大学 工学学士学位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领域,擅长处理医药方向的专利无效、侵权和反垄断案件
 
执业经历
▨ 2002年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7年,期间因业务表现优异,2006年被选派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近120件,主要涉及专利复审、无效和侵权案件。
▨ 2009年起,在金诚同达知识产权部担任合伙人和专利顾问。为不同领域(包括医药、化工、电子、机械等)的跨国公司和中国企业提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处理了近100起专利侵权、无效、权属和商业秘密案件。
▨ 2014年起,成为知元创始合伙人,处理了近300起专利侵权、无效诉讼案件,以医药化学案例为主,其中不乏疑难及经典案件,有些案件还被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2022年,加入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从事知识产权领域工作。
 
代表案例
▨ “阿帕替尼”晶型专利无效和行政诉讼案
▨“他氟前列素”制剂系列专利无效和行政诉讼案
▨“枸地氯雷他定”药品反垄断、专利侵权和无效系列案
▨“桂哌齐特”系列专利无效和侵权案
 
专业成果
在核心期刊和知名自媒体发表数十篇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文章。
 
联系方式
liuyuanxia@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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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炳楠
道可特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资深专利代理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
南开大学 理学硕士 
南开大学 理学学士
 
业务领域
▨ 医药、医疗器械、材料、化工、农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服务
▨ 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侵权、专利权属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争议案件
▨ 专利有效性分析、侵权风险分析(FTO)、专利布局分析等非诉案件
▨ 复杂及疑难的专利申请案件
 
 
代表案例
▨ 贝达喹啉医药用途系列专利无效案,2021年国知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十大案例
▨ 普萘洛尔第二药用专利无效案,2020年国知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十大案例
▨ 阿格列汀制剂系列专利无效案,2019年国知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十大案例
▨ 脱氧胆酸全合成方法系列专利无效案
▨ 地佐辛及其中间体合成方法系列专利无效案
▨ 三氟胸苷晶型专利无效案
▨ 利格列汀晶型专利无效案
▨ 依托考昔晶型专利无效案
▨ 仑伐替尼制剂和晶型系列专利无效案
▨ 沃替西汀晶型和用途专利系列无效案
▨ 脯氨酰羟化酶抑制剂晶型系列专利无效案
▨ 右旋雷贝拉唑钠单水合物晶型专利无效案
▨ 某抗心衰药物晶型及其中间体系列专利无效案
▨ 马来酸桂哌齐特晶型及其制备方法系列专利无效案
▨ 发热眼罩系列专利无效及侵权案
▨ 氨肟化反应装置专利无效案
▨ 发泡玻璃系列专利无效案
▨ 水泥灌浆料专利无效及侵权案
▨ 医药、医疗器械、材料和化工等领域的众多FTO、有效性和专利布局分析
 
联系方式
zhangbingnan@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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