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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16-08-02 16:29:40   点击量:0
转载自:http://www.sipo.gov.cn/zscqgz/2016/201608/t20160801_1283790.html
 
  国知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称《知识产权局分工方案》)印发。《知识产权局分工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部署,对涉及知识产权局工作的93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知识产权局分工方案》包括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政策保障等6大方面内容,共涉及局内32个部门,其中牵头部门包括知识产权局机关7个职能部门、专利局人事教育部和审查业务管理部。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将按照《知识产权局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成效、时间节点、具体措施,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局推进《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任务的总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和办公室所在部门,将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邵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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