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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发布全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8 20:17:26   点击量:0
转载自:http://www.sipo.gov.cn/zscqgz/2016/201607/t20160727_1282719.html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5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此次全国专利调查成果的发布尚属首次。
  
        调查数据报告显示,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达到5成,其中,企业专利运用水平较高,高校专利实施仍以许可转让为主要方式,产业化难度较大。我国大多数专利权人不满当前专利保护水平,认为需要提升专利保护强度。近年来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比例呈现出显著下降趋势,而专利权人更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查处侵权行为。

        自2008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8年组织开展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调查内容涵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为充分利用调查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今后按年度将专利调查数据对外公开,为政府决策和政策研究提供更好的数据服务。(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郭剑 刘磊)
                                            
以下为该报告部分调查结果和结论的节选(本网站编辑)

专利研发周期

        调查显示,2014年我国专利权人开展专利研发活动的平均周期主要集中在3年以下(不含3年),比例高达83.1%。具体而言,企业和个人专利权人的专利研发活动的平均周期分布情况与总体类似,高校及科研单位开展专利研发活动的平均周期则主要集中在1-3年(不含3年)。相比较,科研单位的专利研发周期相对较长,在3年及以上的比例为27.8%。




专利许可比例

        调查显示,在成功许可他人使用专利占所拥有的有效专利比率方面,总体为9.9%。从专利权人类型来看,企业和个人的专利许可率相对较高,达到10%左右。从专利种类来看,有效外观设计的许可比例相对较高,超过了12%;有效发明专利的许可比例较低,为8.2%。




        不同的登记注册企业类型上,三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专利许可比例总体差异不大。相对来说,在不同注册类型的企业的三种不同专利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有效外观设计许可他人使用的比例较高,达到了11.7%。

        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的专利许可率相对较低(7.1%),尤其是国有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许可他人使用的比例为5.7%,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的10.9%。

        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调查显示规模越小的企业,在2014年专利许可他人使用的比例越高,微型企业的许可使用比例为11.6%,显著高于大型企业的7.3%。尤其是微型企业的有效外观设计许可他人使用的比例达到了13.1%。
 
专利转让比例

        调查显示,在成功转让给他人专利占有效专利比率方面,总体为5.5%。从专利权人类型来看,企业、个人的专利转让率相对较高,均在5.0%以上,而高校的专利转让率整体偏低,该比例为1.5%。




        不同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在成功转让给他人专利占有效专利比率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外商投资企业有效专利转让比例相对较高,为6.8%。数据显示,2014年,三种不同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的三种不同专利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转让比例是最高的,达到了9.2%。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的三种有效专利转让率均略低于其他内资企业。

         不同规模的企业在成功转让给他人专利占有效专利比率方面差异不显著。规模越小的企业,有效专利转让的比例越高。在四种规模类型企业的三种有效专利中,微型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转让比例最高,接近10%。
 
阻碍专利权人从技术创新活动中获得收益的原因




侵权类型与损失

       在企业中,商业秘密是损失最严重的类型(42.2%);在高校中,排在前两位的是专利权和著作权,尤以专利权损失最为严重,超过五成;在科研单位中,排在前两位的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前者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比例为37.3%。




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比例

       调查显示,自2010年至2014年,各类专利权人遭遇侵权的比例显著下降,可以判断国内侵权行为泛滥的状况开始扭转。数据显示,企业遭遇侵权比例由2010年的36.3%下降到2014年的18.4%,高校从30.0%下降到5.5%;个人遭遇侵权比例自2011年21.6%下降到11.4%,连年下降的侵权比例体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科研单位自2010年-2013年间由36.5%下降到13.4%,降幅明显。




附件链接:http://www.origintelligence.com/uploadfile/2016/0728/20160728084459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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