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元新闻
首页 > 新闻文章 > 知元新闻
知元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5:13:43   点击量:0
尊敬的知元客户:

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必要性,为维护本所客户的利益和全体同仁的身体健康,本所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就防控疫情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案件期限

(一)法定及指定期限的顺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五零号公告,对于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的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该届满日将延至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依据上述规定,本所最迟将在2020年2月3日之前完成相关案件的官文提交。

(二)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的期限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五零号公告,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且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依据上述规定,如本所客户属于上述情况,除尽职代为恢复权利外,本所将一并监控恢复期限,并且不就该项工作额外收取服务费用。

(三)其他情况

对于依法不适用上述届满日的顺延或无法因疫情延误而恢复权利的情况,以及专利无效及诉讼案件的审理,本所将及时提醒客户,并提供稳妥的解决方案。


二、关于工作方式

知元客户和全体同仁的健康是本所最宝贵的财富。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知元客户的健康风险,本所将优先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和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及时、高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工作。

在本次疫情报道之前,本所内部已完成跨部门远程办公的软件调试和试运行。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所将采用远程办公与专人轮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确保法律工作的效率和稳定性。

衷心感谢您对本所的理解与信任,我们会与您同力协契,共克时艰。



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020年1月31日

 


上一篇:刘元霞在CPIPS 2019分享仿制药企业在华知识产权挑战及应对策略
下一篇:合伙人刘元霞在CPIPS 2021的报告:《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下首仿药专利挑战策略及应对》

版权所有 © 2023 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京ICP备19046521号-1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声明